2015年春季“新秀杯”特比环规程
2014-07-29 16:00:48
2015年春季“新秀杯”特比环规程
一、主管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2015年春季500公里“吉水”站特比环赛和春季500公里排名赛同时举办。
四、比赛日期:2015年5月1日〈左右待天气晴朗集鸽比赛〉
五、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广州市越秀区信鸽协会会员,并缴纳本年度的会费。
2.参赛鸽必须佩戴本会发行的特比环足环。
六、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则》并附加下列规定)
1.按2002年广州市越秀区信鸽协会比赛规程执行。
2.特比环提环日期:从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售环完毕公报特比足环号码、数量。
3.特比环赛名次排列:按分速计算,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4. 归巢报到期限:参赛鸽必须在330分速内归巢才作有效成绩,底于330分速参赛鸽失格。
5.比赛期间本鸽会可派裁判员上棚检查参赛鸽归巢情况,会员不得有议异。
6.会员领取特比环后,本鸽会有权随时派裁判员上棚检验特比环参赛鸽,会员不得拒绝。
七、报到办法:
1、比赛报到采用鸽钟报到(云飞牌/爱羽牌)和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
3、如有〈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失效时以,持鸽报到为准,按当值裁判长安排时间内验鸽!
八、新秀杯特比环每只提环费52元,50元作为奖金2元足环成本费,不限购环数
九、奖励办法:
1.。新秀杯特比环奖金分配方法按(本鸽会奖金分配表 分配)
2、奖励排名方法按售出足环满20只加奖一名以此类推,按售环数量作出奖励获奖名次,最多奖励前15名。
3、鸽会收取8%工作费,用作为裁判、测量、验棚、鸽会营运等开资费用。
十、司放时遇雨待停,10时前选择适当时间放出,如不能放出原地等明天,如两天都不能放出则拉回近郊司放,比赛顺延待天气好转再从新比赛,若各舍有鸽失踪时,本鸽会不予负责。
十一、特比环赛的前3名获奖鸽都必须参加年底的交流拍卖会,扣除20%奖金参加年底的交流拍卖会退还鸽主,不参加拍卖20%奖金归鸽会作营运资金不再退还。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广州市越秀区信鸽协会。
越秀信鸽 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