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广州市“浩羽杯”信鸽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6-09-28 21:03:01
2006’广州市“浩羽杯”信鸽锦标赛竞赛规程 为适应广州经济发展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形势需要,把广州赛鸽运动做大做强,重振“广鸽”品牌,根据广大会员的普遍要求和广州赛鸽运动的实际,经广州市信鸽协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定于2006年秋季在广州地区举行 500公里、 1000公里两个级别的信鸽锦标赛。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总会二、承办单位:广州市信鸽协会二、协办单位:广州赛鸽俱乐部、越秀区信鸽协会、荔湾区信鸽协会、广东省浩和赛鸽俱乐部等信鸽运动团体三、赞助单位: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三、竞赛项目(一)500公里级单鸽赛、团体赛(二)1000公里级单鸽赛四、司放时间与地点(一)500公里级2006年10月28日(周六,农历9月7日)早上7:00于江西吉水放出;(二)1000公里级2006年11月24日(农历10月初4)早上7:00于河南信阳放出; 五、参赛条件(一)参赛的基层鸽会和俱乐部等竞翔团体,必须是广州市信鸽协会的团体会员,参赛鸽主必须是2006年广州市信鸽协会会员,并缴纳当年会费;(二)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本市(含配额各区和属地俱乐部)历年发放的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不准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有暗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消比赛成绩。(三)参赛鸽主必须按交鸽参赛的区鸽会和俱乐部的要求,认真、详细、正确地填写竞翔单一式二份,一份由集鸽单位保存,一份由集鸽单位在集鸽后12小时内上交广州市信鸽协会备案待查,并按每羽2元一次性缴交锦标赛参赛费(不再交团体会费)。凡是没有按时在市会备案的信鸽和没有上缴参赛费的区鸽会、俱乐部,一律不录取锦标赛团体赛和单鸽赛的名次。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500公里级比赛由区级鸽会、俱乐部具体负责组织报名,安排集鸽、运送赛鸽,并在市鸽协监督下实施赛鸽报到、录入电脑以及成绩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集鸽暗章由市鸽协统一制作下发,集鸽上路前必须填好《信鸽比赛监放单》一式二份,一份到达司放点后交组委会司放裁判长汇总备查,另一份请司放裁判长会同当地鸽协监放人员按《裁判法》实施点验后签章留存。(四)比赛采用“云飞牌”鸽钟报到计算成绩,报到时间精确到“秒”;各区鸽协、俱乐部的电脑,要统一使用中国信鸽协会指定的信鸽报到软件;开启电脑后,必须在市鸽协派出的裁判员监督下,以北京时间校准电脑里的计时钟,并正式向市鸽协值班员汇报,由市鸽协做好记录。 (五)500公里市锦赛有效报到时间为 2日,1000公里级有效报到时间为 10日,按有效期最后一天日落时间计算归巢成绩。500公里当天无鸽归巢顺延一天。(六)500公里级比赛由基层鸽会及俱乐部在有效报到时间结束后3天内将审核、盖章确认的竞翔成绩报告总表(前50名成绩和软盘)送广州鸽协,逾期不得参加排名。七、集鸽(一)500公里市锦赛集鸽由各区鸽会、俱乐部按照《规程》要求自行组织集鸽,留有充分的余地,提前到达放飞地点。(二)1000公里市锦赛集鸽由市会在革新路组织集鸽。 八、司放 (一)500公里级参赛鸽会和俱乐部,必须选派有经验的裁判员负责赛鸽的运送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并于 10月27日凌晨前抵达指定司放点,并向市锦赛组委会派出的司放裁判长报到。比赛没有开始前,各单位的司放裁判人员应做到人车不分离。 (二)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开笼,则由组委会派出的司放裁判长根据司放地当日气候决定司放时间。(三)各参赛单位自备赛鸽饲料、喂鸽用具以及其他必备物品。(四)500公里参赛鸽放出,必须由由组委派出的司放裁判长统一发令,在没有得到命令的情况下放出赛鸽和违例抢先放出赛鸽的鸽会和俱乐部,一律取消其锦标赛的团体赛和单鸽赛的成绩。九、报到与验鸽500公里级归巢鸽报到由各基层鸽会、俱乐部按照2006年制定与公布的《竞赛规程》执行,1000公里级归巢鸽报到由市鸽协按照2006年制定与公布的《竞赛规程》执行。对获得锦标赛500公里级前10名、1000公里前5名的信鸽,市鸽协将按照《裁判法》上门验棚、验鸽。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500公里设团体奖:参加单位有4个,奖1、2、3名;参加单位有三个,奖1、2名;参加单位有2个,奖1名;参加单位只有一个不设奖。获奖名次以各个参赛的区鸽协、俱乐部有效归巢鸽前十名的平均分速排列,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分速相等,则以前10名的空距总和排列名次,空距远则名次列前。同时,增设精神文明奖1名,(评比标准另文下发)。 (二)500公里单鸽赛录取获奖鸽50名, 1000公里单鸽赛录取获奖鸽20名,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者以空距远者名次列前。(三)500公里单鸽赛冠军、亚军和季军发奖杯,4-50名发奖牌,团体赛冠军、亚军、季军发奖杯,精神文明奖发奖牌;1000公里冠军、亚军、季军发奖杯,4-20名发奖牌。(四)广州“浩羽杯”信鸽锦标赛入奖鸽的归巢证由广州鸽协统一发行,基层协会和俱乐部自行印制的奖状和归巢证无效。 名次录取及奖励详情见下表: 名次项目 1 2 3 4-10 11-20 21-30 31-50 奖金合计 500公里单鸽赛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200元 29000元 500公里团体赛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6000元 1000公里单鸽赛 2900元 2000元 1000元 800元 350元 15000元 奖金总计 50,000元 十一、经费、(一)各项目所需奖金及制作奖杯奖牌的经费,由广州市信鸽协会从足环、参赛费和赞助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争取上级支持和从家底经费中解决(二)各单位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工作人员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和在当地的食宿费用自理。(三)广州信鸽协会派出的司放裁判组人员差旅及食宿费由锦标赛组委会负担。十二、本规则解释权属广州市信鸽协会。附:《2006’广州信鸽锦标赛组委会名单》 广州市信鸽协会 二OO六年元月一日抄 报:广州市体育总会,广东省信鸽协会 广州市信鸽协会办公室印 附件2006’广州市“浩羽杯”信鸽锦标赛组委会名单组委会名誉主任:刘江南 (广州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组委会主任:吴日秀 (广州市体育总会常务副主席)组委会副主任:冯 雄(广州市体育总会办公室主任)朱穗风(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董事长)简志成 (广州市信鸽协会主席)罗 斌(广州市信鸽协会秘书长)组委会委员:俞建良(广州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副主任)郑伙强 (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谭关畅 (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梁多强 (广州市信鸽协会副主席) 姜辉麟(越秀区信鸽协会主席)马穗麟(荔湾区信鸽协会主席)郭朝坚(广东浩和赛鸽俱乐部秘书长)秘书长:王锦康(广州市信鸽协会办公室副主任)裁判长:谢 坚(广州市信鸽协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锦康(兼)成员:王新月、陈可美、李树荣、麦阿炳竞赛裁判部:主 任:郑伙强(兼)集鸽裁判长:余镜明司放裁判长:王锦康报到裁判长:谭关畅裁 判 员:成根林、肖穗明、何志明、金永贵、 李 鑫、傅源华、赵 益、黄源才、王云冲、陈伟国、张爱科、樊应祥、王剑锋、张瑞强、何伟澄、王明雄、陆超侣、冯卓辉、王新月、陈可美、李树荣、麦振炳等广州市国家信鸽等级裁判员。新闻宣传部:主 任:俞建良 副主任:姜辉麟仲裁委员会:主 任:吴日秀副主任:罗 斌委 员:陈善钊、张和灿、郑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