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津县信鸽协会兴义分会”申请批复
2010-02-22 22:43:43
关于同意“新津县信鸽协会兴义分会”申请批复
高翔: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遵照《新津县信鸽分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版本》,促进兴义镇信鸽活动的开展,提高信鸽竞翔水平,培育优良信鸽品种,团结全镇信鸽爱好者、增进信鸽爱好者的友谊,发展信鸽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兴义镇的信鸽发展做贡献。经研究,决定同意你成立“新津县信鸽协会兴义分会”。地址设在兴义镇。该协会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主要从事:
1、普及信鸽活动。
2、完成新津县信鸽协会交办的相关任务。
3、指导文明养鸽、组织广大信鸽爱好者参加信鸽活动。
4、培养优良的信鸽品种,提高竞翔水平。
法人代表由高翔担任。特此批复。请接此批复后及时完善分会发展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
新津县信鸽协会
二〇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