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鸽运动博览会-信鸽文艺作品展参展须知

2009-08-12 15:02:40

首届中国信鸽运动博览会 暨第九届中国廊坊(国际)名鸽展示会 信鸽文艺作品展参展须知 一、日期安排 报名:9月1日-10月31日 展览:11月20日-22日 二、参展条件 (一)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的信鸽书法、绘画、摄影、影视参展作品; (二)以宣传信鸽文化、科技为导向的信鸽书法、绘画、摄影、影视参展作品; (三)以上作品未参加过其他展览或评选活动。 三、参展程序 (一)报名参展者须将签字盖章的《参展登记表》于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至承办单位。参展者每类文艺作品限报3件,报名时须附上相关作品的小样、样片。 (二)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将评出正式参展作品并通知入选参展者。 (三)入选参展者须于11月10日前将参展文艺作品邮寄(须特快专递或邮政挂号,费用自理)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收到相关作品后,向参展者通知确认。 (四)参展者提供的书法、绘画作品尺寸不得小于297×210毫米(即A4纸大小);摄影作品不得小于10寸;影视作品须制成DVD光盘。 (五)信鸽文艺作品展区设投票箱,参展观众凭门票领取选票,投票评选特、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并保留带票号的存根作为抽奖凭证。20日和21日下午4时进行两次抽奖并现场开奖派发奖品。 (六)根据现场投票结果,结合专家意见评选出书法、绘画、摄影、影视作品各奖项。 (七)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为其他参展者颁发纪念证书。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益民道133号信箱  联系人:张旭      邮编:065000 电话:0316-2033363 13012001113    传真:0316-2035883 电子信箱:YXxinge@126.com(注意大小写)   五、参展规定 (一)参展者报送作品参展为本人自愿,且同意本参展规定。 (二)参展者须保证参展作品知识产权归本人所有,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展者自行承担。 (三)参展者同意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相关作品不再退还。 (四)参展者同意组委会将参展文艺作品汇集成册发表,且无需另付报酬。 六、本参展须知解释权归主办和承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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