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信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1-07-19 14:03:41
社体字〔2011〕370号
关于举办2011年信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为适应信鸽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满足现代科技条件下信鸽运动对裁判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裁判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优化人才结构,加强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信鸽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信鸽协会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1年8月2日至5日
(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盛京富丽华商务酒店
四、参加培训人员
由各省级信鸽协会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一级裁判员参加培训。其中,参加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考试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
(二)精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能够熟练使用电子计时系统,掌握计算机知识、英语专业术语和裁判员用语;
(四)具有三年以上一级裁判员资历,至少担任过两次全国性比赛的裁判员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至少担任过两次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五、培训内容
(一)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
(三)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四)仲裁委员会条例
(五)信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办法
(六)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七)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制度
(八)中国信鸽育翔师赛绩积分考核细则
(九)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及操作实践讲解
六、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于7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一)传真至中国信鸽协会和辽宁省信鸽协会。拟报考国家级裁判员者,需同时将《2011年晋升信鸽国家级裁判员考试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信鸽一级裁判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张近期小二寸照片寄至中国信鸽协会,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考试。
中国信鸽协会
联系人:朱琳艳,电话/传真:010-67147626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辽宁省信鸽协会
联系人:申琦,电话/传真:024-23206670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4路10号 邮编:110179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于8月2日(星期二)到沈阳盛京富丽华商务酒店报到(地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5号,沈阳北站北,电话:024-86255555)。报到时需交验一级裁判员证书、身份证原件。8月5日(星期五)离会。
乘车路线:由沈阳北站乘236路汽车至沈阳北站北下车;由机场乘坐机场大巴至科学宫下车,乘214路公交车到终点龙江广场下车,东走300米即到。
七、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食宿费180元/人/天。培训费500元/人,报考国家级裁判员者另交考务费300元/人。
八、其他
(一)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培训合格者由中鸽协颁发培训班结业证书。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