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二届辽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竞赛规程

2006-04-12 12:16:38

         一 监管单位: 辽宁省信鸽协会 二 主办单位: 辽宁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 三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及各地区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 参赛鸽必须配带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6年正式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为25至35天健康幼鸽.入棚幼鸽由公棚统一注射疫苗,鸽友已为幼鸽注射疫苗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四 比赛时间及办法:    1、 比赛设单鸽奖和团体奖    2、 预赛:空距300公里(内蒙舍伯吐)比赛日期:2006年10月3日   3 、决赛:空距500公里(吉林白城)比赛日期:2006年10月14日   4 、预决赛如遇恶劣气候将酌情改期比赛,介时将在网上或用其它办法通知鸽友 五 参赛费用及交鸽时间地点:    1、 交鸽时间:2006年3月30日至6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    2、  每羽赛鸽交纳参赛费400元,交10羽赠送2羽(不足10羽不赠参赛鸽)。    3、 交鸽地点:辽宁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京沈高速公路高升站出口南走80米右转150米)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9559982170379872814 (电汇)收款人:范旭 联系电话:0427—5924811  传真:5924911 联系人:郑义 13604932808     孙亮 13604939451     刘旭 13194273881         房浩  13942725888 六 比赛办法:    1 本届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竟赛规则与裁判法>>    2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鸽钟.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鸽钟系统发生故障则由裁判长按规则的规定处理    4 预赛限当日有效.决赛为开笼当日及次日有效.如在比赛有效期内获奖名额未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5 团体奖:按决赛前400名内获奖羽数多少排名,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交鸽12羽为一个团体组,12羽以上者另设一组,每组环号以7月1日网上公布为准. 七 奖励办法:    1 预赛奖励前3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前30名发奖状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30名:500元    2 决赛奖励前5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前500名发奖状 冠军:8万元 亚军:5万元 季军:3万元 四至二十名各1万元 二十一名至一百名各5千元 一百零一名至二百名各2千元 二百零一名至四百名各1千元 四百零一名至五百名各奖励2007年参赛卡一张(价值400元)    3 团体奖励前1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2万元 亚军:1万元 季军:5千元 四至十名各2千 八 优胜鸽拍卖:   1 决赛次日上午9时举行优胜鸽发奖大会及获胜鸽拍卖会   2 获奖鸽前200名 境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国内鸽友提前申请可以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   3 流拍鸽及获奖鸽凭参赛卡交纳100元人民币领回,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人民币在比赛结束后20日内领回。过期不领者,由主办单位统一处理,收入归公棚. 九 本规程解释权属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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