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包头公棚屡遭重创

2013-11-03 9:15:19

从包头公棚遭重创……   最近两天,连续看到两篇关于包头公棚遭重创的文章:一篇是包头公棚再遭重创 三千羽露宿寒夜;另一篇则是:包头公棚遭重创续、恶天挡道养功显真章。两篇文章的点击率都很高,第二篇显然是对第一篇的回击,手法巧妙,角度选得好,水准也非常之高。但作为一个公棚,这样的天气开笼本身就是对鸽友的不负责任。   包头不是英国,也不是重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能见到的雾天屈指可数,鸽子怎么能够忽然适应这样的雾天呢?汇金公棚,你自己拍着良心说一说,如果这样的天气是在收费之前的训放,你也开笼吗?错了就是错了,何必还要振振有词。   曾见过这样一段文字,说一个将军连续吃败仗,如实向皇上汇报肯定要受到责罚,于是在给皇帝的奏折中把屡战屡败改成了屡败屡战。所有的字没有变,只是顺序出现了小小的变化,这点小变化便把无能变成了百折不挠。错了就是错了,不必牵强附会地弄出那么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来遮掩自己的错误,甚至把自己的错误标榜成公棚鸽子养得好,顺延到裁判辛苦等其他方面。在这里不想说两篇文章的观点孰是孰非,鸽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回到第一篇文章:包头公棚再遭重创 三千羽露宿寒夜。焦距对准那个“再”字,回头再看看包头其他失利公棚的比赛情况。   10月4日,包头北方公棚预赛惨遭滑铁卢,上笼赛鸽5235羽,天气晴朗,结果当天只归返69羽,截止到三日后共归返赛鸽384羽,比赛取消。     北方公棚发布通知:     尊敬的鸽友:   北方公棚10月4日举办的300公里预赛距今归巢鸽不到400羽。经核实,当天确有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但无论何种原因,公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公棚对广大鸽友表示深深的歉意。   由于归巢鸽较少,公棚决赛将不再举行,所有300公里预赛上笼鸽(获奖鸽除外)将均分剩余奖金(团体,鸽王除外),每羽参赛鸽分得奖金550元。另:热身赛未上笼退费的,热身赛奖金,预赛奖金,预赛指定奖金以及指定1000元一把抓组,5000元一把抓组退费也一并执行,即日带上参赛卡到公棚领取。   公棚如有不到之处还请您的谅解。   此次比赛,鸽友们也是有所争议,有部分鸽友要求公棚必须赛下去,因为规程中没有关于预赛方面的规定。比赛取消究竟对与不对,这里不能妄加定论,但能看出北方公棚是真心诚意地向鸽友们坦诚道歉。   10月10日,包头威业公棚决赛又遭重创,决赛上笼赛鸽3291羽,司放地多云、四五级风。当天无鸽归返,比赛取消。公棚当天发布通知:   包头威业赛鸽俱乐部公告:     由于气候原因导致500公里决赛赛鸽日落后仍未归巢,为了杜绝被人捕获本次比赛赛鸽造成坐车行为,体现公平公正起见,本公棚经与监管单位包头市九原信鸽协会研究决定取消本次比赛。决赛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指定款从11日开始办理退款手续。   这家公棚的运气差了些,截止到数日后,归巢的鸽子依旧是寥寥无几,鸽友们辛苦培育的“希望”就这样全部被历练到大草原的蓝天里。相对于汇金公棚而言,此棚也没有鸽友道歉,不过还算不错的是没有强词夺理。   10月18日,包头逸翔公棚决赛再受伤害,决赛上笼赛鸽3715羽,当日归返147羽,截止到次日比赛结束,仅归巢317羽。公棚发布消息:包头逸翔公棚决赛经裁判裁决,至次日日落比赛截止,共归巢317羽,剩余未报满名次,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具体奖金分配细则及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我们回头再看看这些公棚的清棚羽数和预赛上笼情况:北方公棚收鸽7607羽,清棚6085羽,预赛上笼5235羽;威业公棚收鸽7954羽,清棚6289羽,预赛上笼3291羽;逸翔公棚收鸽8326羽,清棚6420羽,预赛上笼5620羽。   在整理这些数据时忽然发现一个很蹊跷的问题,先来看看汇金公棚的收费通知   广大鸽友你们好!   汇金赛鸽公棚13年清棚工作于10月10日晚进行,经裁判逐羽扫描、同步打印、核对尾号,共计上笼羽数5085羽,收费日期从即日起(10月11日)至10月16日18时结束,为了保证比赛如期进行,望广大鸽友及时交纳赛鸽参赛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赛鸽将由本赛鸽中心自行处理,谢谢合作!   而从汇金公棚收鸽情况的数据上看,该棚收鸽7300羽,清棚5085羽,预赛上笼5098羽。也就是说汇金公棚的预赛上笼羽数要比清棚羽数多出13羽神奇的赛鸽。出现这种情况,看来可能是我们那些辛苦的裁判累的晕了头吧。   从几家公棚失利的原因上分析,首先是鸽子收得过于多了;其次是公棚间的竞争激烈,为了争取鸽源,好多公棚把从五十公里上收费改为八十公里,有部分公棚还承诺180公里上笼前丢失鸽子退还参赛费,于是训放在距离上缩水;其三,可能还有公棚所说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吧。   行文到此,最想跟包头公棚老板们说的一句话是: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同时也希望包头公棚的监管单位实实在在起到监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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