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五届幼鸽大奖赛补充通知
2005-09-27 15:26:18
为确保“浙江省第五届幼鸽大奖赛”能圆满完成,并便于各参赛市在竞赛过程中能严格遵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本竞翔部根据省鸽协所发《浙江省第二十一届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及参赛各市的报名情况,将本次比赛的有关具体事项重申和补充通知如下: 1、浙江省第五届幼鸽大奖赛要求:不管天气好坏如何,各市赛鸽必须于2005年10月14日集鸽完毕,于10月15日凌晨前到达司放地,七时准全省各司放点同时开笼;本次比赛除由省鸽协指派异地裁判员参加司放工作外,另请司放地鸽协监放和认可并回签《信鸽竞翔监放单》,否则,比赛成绩将被视为无效;此次比赛为次日内归巢有效,决赛时不得有任何成鸽同放;当比赛一结束,各市必须将比赛成绩查实核准,认可后将各赛区前三十羽成绩连同有关上报资料于十月二十五日前用“邮政快递”上报竞翔部。 2、由各参赛市报名,省鸽协同意认可的各市司放点及省指派异地司放裁判员单位公布於下: 湖州市司放点为湖北省阳新县(辛潭浦);嘉兴市司放点为江西省瑞昌市,监督集鸽和司放裁判由上述两市互派。 台州市司放点为江西省彭泽县;温州市司放点为江西省九江县,监督集鸽和司放裁判由上述两市互派。 宁波市司放点为江西省湖口县,舟山市司放点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监督集鸽和司放裁判由上述两市互派。 鉴于台州市地域较大,售环特多的实际情况,全市司放彭泽县一点,势必造成不少下属市县会员参赛空距不足,而不符《规程》之要求,同时为使全省有更多的会员能参加到这一赛项中来,经协商和研究,在不增设司放点的前提下,允许台州市下属参赛空距不足的天台、三门两县的司放点移至温州市司放点:江西省九江县,并委托温州市信鸽协会与温州市赛鸽同点同时司放,赛后再将两地司放的赛鸽成绩合并后排出台州赛区名次,再行上报省鸽协竞翔部。 3、为确保此次赛事顺利、公正、公平的进行,省信鸽协会领导将在赛前前往江西省九江市,并请江西省九江市信鸽协会、湖北省阳新县信鸽协会,共同一起落实并切实做好此次比赛的监督放飞工作,并确保各司放点务必做到在同一时间开笼。 4、各市集鸽完毕,赛鸽车起运出发,应及时将本市司放裁判员(或驾驶员)的联络手机号码用电话或短信息方式告知省鸽协派驻九江有关人员(联系人:金光明;手机号码:13605734373),以便能及时联系和调度。 5、在全省统一放飞工作结束后,要求各市赛鸽车及司放人员在九江市集中(集中地址至时告知),进行交流小结,合影留念,以便及时上网报道,至时请各市司放裁判员将《信鸽竞翔监放单》交给省鸽协有关领导,中午集中用餐后,异地派出裁判员可各自回至本市赛鸽车随车返回本市。 6、“安捷赛鸽系统”与“168声讯台”报到方式将在此次比赛中同时采用,同为有效。 7、凡获得浙江省第五届幼鸽大奖赛各赛区前三十名获奖鸽必须参加由各赛区进行组织举办的拍卖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竞翔获奖名次,原有获奖名次不再更改,取消名次的奖金作为赛区(协会)留存基金。 8、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圆满举行,要求各参赛市能选用性能完好的运输汽车及尽量提前集鸽,以保证赛鸽车能万无一失的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到达司放地,并准时无误的开笼参赛。 9、凡本《通知》中未涉及此次比赛中的诸如录取名额、奖励办法、上报资料、拍卖规定……等等事项请按《浙江省第二十一届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10、本《通知》解释权属浙江省信鸽协会竞翔部。二O O五年九月十八日抄报:浙江省信鸽协会抄送:湖州、嘉兴、台州、温州、宁波、舟山六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