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信鸽协会工作制度

2005-08-19 12:34:06

  宁波市北仑区信鸽协会工作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市信鸽协会和区信鸽协会章程,更好地开展协会日常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1、常委会、常务委员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听取秘书长和各组的工作汇报、审批工作计划和提议,决定重大事项,年终前对各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常委会会议一般每半年度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或提前,常委会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主持。2、主席会议,由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3、顾问联席会,每年由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顾问等共同召开一次顾问联席会。4、秘书长一般每月召集各委员和各组负责人举行一次会议。5、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和会员参加的年会,由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各组负责人汇报审议总结工作。二、各组工作职责:各组是协会具体工作的职能机构,应务实、创新、开拓;并向委员会提出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预算的可行性报告,年终的工作报告。1、竞赛组:按全国、省、市信鸽协会精神、科学、合理安排年内的信鸽竞赛活动计划,策划组织国内外重大的比赛的具体意见、可行性计划、经费预算,并提出承办比赛方案。指导各级赛事的竞翔工作。2、科研监察组:加强信鸽科研工作,组织交流信鸽科研活动,提高科学养鸽水平;配合竞翔处制订科学竞赛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3、后勤组:负责协会的财产管理工作,实施竞赛中的各项后勤工作。负责协会竞赛活动正常进行。三、会员管理和会费:会员管理与会费,会员的发展由秘书长负责办理手续,协会分为两种会员:1、团体会员(下属赛鸽俱乐部)2、个人会员   会员每年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及协会规定的各项具体费用。规定新入会的会员增收(GBS测位,鸽笼制作费)100元。四、委员的义务1、协会委员每年必须参加协会公益性活动与指定的有关工作。2、协会常委、副主席、各组负责人一年内不参加会议(请假的例外),不参与协会具体工作的,经劝无效后由常委会决定、体总备案,视为自动辞职。 五、本制度于第三届委员大会通过生效。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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