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赛鸽中心 第七届竞翔大赛规程
2005-12-17 22:35:34
温州赛鸽中心
第七届竞翔大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温州赛鸽中心
二、宗 旨:以科学的训养,用专放车司放,选择最佳日子,司放最好的天气。创建“绿色、环保、大众型”的赛鸽棚。
三、参赛办法:任何国家、地区的信鸽爱好者。参赛鸽必须佩戴一只所在国家、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6年正式信鸽足环。入棚鸽龄在35 ——42天(未出棚),经隔离观察三天健康无病的幼鸽。
四、收费标准:每羽55元(包括电子足环、预赛奖金),限收2500羽。
五、交鸽时间:200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一)交鸽地点:温州飞鹏鸽业公司
地 址:温州水心新3幢9号 邮编:325000
(二)联系人:朱建新 电话:81701632 13806883940
潘味优 电话:0577-88510207
(三)外地客人送鸽来温: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下站,乘1路、16路、35路、39路、42路、50路、102路、207路、501路、公交车至水心汇昌站下车(送鸽五羽以上,事前联系好由我们负责接站)。
六、奖励办法:
(一) 收鸽完毕,即在十日内公布全部收鸽名单,预赛前公布预赛者名单;预赛取前十名,并上网公布该十名优胜名单;设预赛总奖金10000元。前三名奖杯各一尊,预赛奖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9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至第六名各奖700元,第七名至十名各奖500元。税项自负 。
(二) 预赛后公布参加决赛名单,并以此为基数,每羽收费300元,总收入的65%为奖金,取前100名。若鸽主取回赛鸽,每羽收取手续费60元。
(三) 总奖金比例分配如下:第一名奖25%;第二名15%;第三名10%;第四名至十名奖15%;第十一名至三十名奖15%;第三十一名至五十名奖名10%;第五十一名至一百名奖10%。
(四) 决赛三天内归巢有效,如出现规定的时间内未满100名,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五) 1至3名由温州信鸽协会发给奖杯,其余由温州市赛鸽中心发给奖状。
(六) 决赛前鸽主若不及时缴费作自动放弃参赛,参赛鸽由本赛鸽中心处理,鸽主不得干涉。
七、决赛地点时间:江苏省南京市,2006年10月下旬
八、其他:
(一) 决赛优胜鸽若无特殊情况在放飞回一星期内组织展览拍卖,收入65%归鸽主,30%归赛鸽棚,5%作为拍卖费用。未拍卖出的归巢鸽,鸽主凭“参赛卡”在十一月三十日前领回,并交纳每羽50元手续费;今后飞回本棚可取回,如不在本棚概不负责。逾期不领者,由本棚统一处理。
(二) 决赛前参赛鸽游棚、死亡和训飞丢失等,均作为自然淘汰论处;若已交300元参赛费,全额退还300元参赛费。
(三) 决赛采用电子扫描微机显示顺序排列名次(如遇同分同秒以自动打印顺序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电子扫描器出现故障等,裁判员将按赛鸽进棚顺序排列名次。
(四) 决赛前核定决赛鸽数和决赛将聘请若干名国家信鸽一级裁判担任裁判
(五) 决赛优胜鸽展览拍卖,地点在温州市金瓯宾馆(温州市快鹿集团对面)。
九、本章程解释权为温州市赛鸽中心。
温州赛鸽中心 二00五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