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翔规则》-常规比赛
2005-12-27 21:48:10
第一章 场地设备与器材
第一条 鸽钟
一、信鸽比赛专用计时器。比赛必须使用由中国信鸽协会审定、批准的鸽钟。
二、鸽钟的类型
(一) 半自动电子计时鸽钟;
(二) 家庭型电子扫描鸽钟;
(三) 公棚型电子扫描鸽钟。
三、参赛者必须严格按鸽钟生产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条 竞赛用计算机软件
一、信鸽竞赛专用计算机软件,必须经中国信鸽协会审定、批准,否则不允许使用。
二、软件的分类
(一) 常规竞翔用软件;
(二) 公棚赛专用软件;
(三) 品评赛专用软件。
第三条 计时表
必须采用数码电子计时表确定报到时间,并依北京时间对时。
第四条 卫星定位仪(GPS)
必须使用测量误差不大于±15米,以度、分、秒为单位显示坐标的GPS定位仪。
第五条 赛鸽笼
一、集装笼:要求坚固、通风良好,食槽、水槽和粪盘与赛鸽位置合理区分,必须联环开启装置。
二、散装笼:要求设计合理、坚固,便于给食喂水、加封、运输和司放。
三、鸽笼容量:每平方米不得多于40羽。
第六条 竞赛足环
一、全国统一足环:由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制作发行。
二、电子扫描环:由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使用的鸽钟生产厂商提供和销售。
第七条 密码环
防止比赛作弊的临时用环,由举办单位自行订购。使用时应严格领发手续,登记核准数量。密码环包括:不干胶环城公路、橡胶软环和覆盖式密码环。
第八条 铅封钳和铅封
铅封钳印模必须带有文字或图案,铅封时必须使用棉线或尼龙线。铅封钳必须设专人保管。
第九条 暗记章
一、防止作弊的印章,内容和形状不限,可由举办单位自行定做或由上级协会提供。
二、必须到合法商店刻制,并由刻制商店密封。
三、必须设专人保管,在裁判组的监督下开封启用。
四、使用前必须作部分破损处理,集鸽完毕后必须当众销毁,保留印模以备查。
第二章 比赛通则
第九条 报名
一、 参赛者必须是中国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只允许佩戴一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并根据竞赛规程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
二、 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一式两份(国家赛一式四份),涂改、填错环号的赛鸽成绩无效。
三、 指定鸽比赛,按规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定参赛鸽,填写赛鸽环号,一经指定不得更改。
四、 地方协会的会员不得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比赛,也不得使用行业协会代码的足环参赛,否则成绩无效。
第十一条 集鸽
一、 比赛主办单位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集鸽时间,应提前向上级协会报告并及时通知参赛单位和会员。国家赛集鸽日期不能更改。
二、 参赛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交鸽参赛手续,逾期不能参赛。
三、 除全国统一足环和计时用电子环外(散装笼不得使用电子环),参赛鸽不得佩戴其他足环,也不得在赛鸽身上做任何标志,否则不允许参赛。
四、 逐羽核对赛鸽足环号码,与竞翔报名单不符的赛鸽不能入笼。
五、 检查赛鸽健康状况,剔除病鸽并将其从竞翔报名单上删除。
六、 在参赛鸽翅膀上加盖暗记章或在脚踝和足环上加套比赛软环或粘贴密码环。
七、 安排2名以上裁判员验收赛鸽,同一会员的所有参赛鸽入笼后,裁判员必须在其竞翔报名单上签字。
八、 比赛组织者(包括协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送鸽参赛,必须在现场会员代表的监督下办理交鸽参赛手续,其赛鸽应分散装笼。
九、 竞翔报名单必须统一编号,编号必须与鸽笼编号一致。
十、 集鸽结束后,清点笼数,实施封笼。如隔日装运,必须指派3名以上裁判员通宵守护。
第十二条 运送
一、装、卸赛鸽时要清点笼数,检查鸽笼和铅封是否完好。
二、采取火车运输,司放人员必须随车看守,运输途中要倒换鸽笼位置,喂水、喂食。
三、汽车运输在途中停停留,必须有3名以上裁判员守护(集装笼式赛鸽车除外)做到人不离车并及时倒换鸽笼位置,喂水、喂食。
四、到达司放地后,必须有3名以上裁判员守护赛鸽,不允许委托他人或监放单位人员代替守护。
五、长距离项目和采用集装笼运输的比赛,可酌情减少司放裁判员。
六、运送赛鸽往返途中,随车人员(含司机)不得夹带任何鸽子。
第十三条 司放
一、司放点的场地要开阔,有利于赛鸽起飞,司放时间要保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司放场地。
二、司放前,让赛鸽充分休息(不少于2小时)。司放后立即将开笼时间、地点、坐标和天气情况电告总裁判长。国家赛或省级联赛司放时间的确定以司放地天气情况决定。
三、司放时,有雾待清,有雨待晴。遇雨、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司放裁判长有权更改司放时间,但不得更换司放地点。
四、使用散笼运输,途中如铅封损坏或有赛鸽逃笼,其余赛鸽必须重新加盖暗记章。
五、在司放前发生逃笼时,司放裁判长有权决定立即开笼,司放时间为逃笼时间。
六、使用集装笼运输,如鸽笼、铅封损坏,必须延期或取消比赛,不得按原计划司放。
七、司放前加盖的暗记章,可由监放的信鸽协会提供,也可由司放单位自带。自带的暗记章,必须加封并由监放裁判员开封、审核。所使用的暗记章必须在监放单备注栏留底备查,并注简单说明。
八、司放地发生逃笼情况的处理
(一) 在司放点准备过程中发生赛鸽逃笼。
1、 采用散装笼运输,必须重新加盖暗记章。
2、 采用连环开启式集装笼运输,必须延期或取消比赛。
(二) 等待发令时,发生赛鸽逃笼
1、 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局面,防止其他赛鸽继续逃笼,最大限度减少逃笼鸽数,其余赛鸽仍按原定司放时间开笼。
2、 立即鸣枪开笼,记录发生逃笼的单位及逃笼时间,司放时间为赛鸽逃笼时间。
第十四条 监放
一、监放单位必须是中国信鸽协会所属县以上的信鸽协会。其他信鸽组织(含俱乐部、公棚)无权接受监放工作,否则成绩无效。
二、监放人员负责对司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赛鸽笼数、羽数、铅封情况以及司放协会随车裁判员等级、人数,复核司放地坐标,逐项填写监放单并签名,加盖监放单位公章。
三、无比赛承办单位公章的监放单,协会和裁判员不得执行监放任务。
四、担任监放工作的裁判员必须由司放地信鸽协会选派。由上级指派的异地裁判员只负责监督工作(国家赛、省级联赛及特殊情况除外)
五、监放裁判员和监放人员必须设2名以上。
六、公棚赛的监放工作由公棚所在地的省级信鸽协会向司放地省级信鸽协会联系执行,否则成绩无效。
七、主办协会应事先与司放地信鸽协会联系执行监放裁判工作。如当地无信鸽协会,必须请上级协会指定离司放点最近的信鸽协会进行监放。
八、监放单位应协助司放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 报到
一、必须设2名记录裁判员,按报到顺序核实归巢鸽的材料并进行登记。
二、由记录裁判组审核信鸽竞翔报名单、归巢鸽、足环证、软环和暗记章。
三、持鸽报到
赛鸽归巢后,参赛者应持归巢鸽、足环证、信鸽竞翔报名单、会员证迅速到指定地点报到,归巢时间为持鸽至报到地点时间,不扣除路途时间。
四、鸽钟报到
赛鸽归巢后,迅速将专用软环打入鸽钟,在规定时间内持鸽钟、归巢鸽、足环证、信鸽竞翔报名单、会员证到指定地点报到。
出现下列情况按持鸽报到办法计算成绩。
(一)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鸽;
(二) 鸽钟表壳损坏、数据丢失、不显示或软环位置与鸽钟显示数字不符。
(三) 漏打“孔”以后的归巢鸽。
五、使用竞翔软件报到
在规定时间内持鸽钟、归巢鸽、足环证、信鸽竞翔报名单、会员证到指定地点报到,由裁判组确认有效报到时间,审核信鸽竞翔报名单、归巢鸽、足环证、软件和暗记章,填写“电脑报到登记表”一式两份,协会和会员各执一份备查。
若计算机或鸽钟出现故障,按“电脑报到登记表”记录的时间减鸽钟走时计算成绩。
六、使用信息台报到(168)
采用信息台报到,必须经比赛主办单位批准,要有监督和防作弊措施。上报的成绩,必须使用规则规定的表格,信息台必须提供电脑记录原件(不得加工复印),由裁判组审核排名。
七、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
上报的成绩,必须使用规则规定的表格,竞翔软件应兼容鸽钟和持鸽报到两种形式。
八、报到组必须有1名上级指派的裁判员;裁判员的工作时间由协会依具体情况确定。
九、埠际比赛必须互派裁判员,第1羽赛鸽归巢时,各单位应立即以最快速度通报比赛主办单位。
第十六条 查棚
一、必须设2名查棚裁判员,赛鸽归巢报到后立即联络鸽主,尽快实施查棚。
二、参赛者应妥善管理归巢鸽,查棚前死亡、丢失或因羽毛严重损坏及疾病丧失飞翔能力的赛鸽,其成绩无效。
三、复核的坐标与原登记坐标数据误差较大时(超过50米),按复核后的坐标数据计算成绩。
四、对有意拖延不予合作或有舞弊行为的会员,取消成绩和排名,开除会籍。
第十七条 距离测定和分速计算
一、比赛空距统一使用中国信鸽协会指定的GPS(地球卫星定位仪)测量。成绩计算统一使用经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竞翔软件。
二、以起点(司放现场)和终点(参赛者鸽棚或公棚)为坐标测量空距,计算单位为米。测量单位采用度、分、秒制。
三、比赛的实际空距允许比赛项规定的距离少5%。
四、有效归巢时间为每天日出前30分钟至日落后30分钟。归巢时间计算必须统一使用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协会所在地省会城市的日出日落时间表。
五、平均分速计算公式:
平均分速=距离(米)/时间(秒)计算结果换算成米/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第十八条 名次评定
一、赛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时,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二、相等羽数的指定鸽赛,以其归巢鸽数的百分比排列名次,归巢率大者名次列前;归巢率相同,以平均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三、多关赛
按每羽赛鸽在每次比赛的成绩计算得分,得分少者名次列前。
计算公式:
( 首关名次/首关参赛羽数+二关名次/二关参赛羽数+三关名次/三关参赛羽数+……)×1000=得分
四、团体赛
方法一:以各单位赛鸽名次的积分决定团体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首羽赛鸽的分速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1. 先按参加决赛鸽总数的20%比例录取单鸽名次,再以各单位参赛鸽分速计算得分。
2. 第一名的得分为1000分。
3. 第二名的得分=第二名分速×1000÷第一名分速(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第三名和以后名次得分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方法二:以相同赛鸽羽数的平均分速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五、综合排名
某一会员的参赛鸽在若干站比赛中的总排名。
方法一:以每站赛鸽积分之和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1. 先计算某站比赛中同一会员所有参赛鸽的得分(得分计算办法同团体赛)。
2. 用累计得分除以本人报名参赛鸽数,得出本站积分(最低报名参赛数量为4羽,不足4羽仍除以4)。
方法二:以相同赛鸽羽数的平均分速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1. 先计算相同羽数的赛鸽在每站比赛的平均分速。
2. 累计各站的平均分速,再除以比赛站数得出平均分速,分速高者名次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