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飞鹏第八届秋赛“荣新杯”信鸽竞赛规程

2005-12-13 16:02:44

温州飞鹏第八届秋赛“荣新杯”信鸽竞赛规程 温州飞鹏第八届秋赛“荣新杯”信鸽竞赛规程 一、监督单位:温州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温州飞鹏鸽业公司 三、赞助单位:温州市荣新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林民先生 四、参赛范围:凡我市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参赛鸽必须佩带本公司统一制作的温州市“飞鹏秋赛”2006年足环。 五、决赛地点时间:西线或北线地点另定,500公里,以2006年9月第1次体育彩票的尾数作决定,偶数为西线,奇数为北线;(决赛时间为)2006年10月下旬。 六、决赛集鸽风雨无阻。以预赛放飞日第12天集鸽决赛。预赛无印章取消名次。 (一)A组环1001—4000号共3000枚,为50元1枚,A+B组环0001—1000号共1000枚,为100元1枚,其中每枚6元作为司放、足环等费用。各组以5%取名次,(若以售完计算,预计A+B,冠军可达到陆万柒仟捌佰元,税项自负。) (二) 售环时间2005年12月16日开始,售完为止。 (三)决赛第1羽归巢起48小时内为有效期,在有效时间内A组、A+B组组未满名次,剩余奖金由A组、A+B组获奖鸽平分。 (四)A组、A+B组第1~20名发给大小奖杯,第21~50名发给奖牌,其余发给奖状,规定时间内归巢发给归巢证书。 七、报到办法: (一)采用声讯台16880678报到,取前20名空距测量到户排列名次。21名后名次按声讯台顺序排列名次。 (二)同一部电话和小灵通等重复拨打,以最后一次拨打时间为准。 八、发奖及组织拍卖: (一)决赛15天后举行颁奖会。和A组获奖鸽前50名赛鸽一律参加拍卖会,不参加拍卖的取消获奖资格,若获奖鸽死亡必须提供足环、记奖照常,若获奖鸽丢失,取消其获奖资格,责任自负。 (二)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归本公司拍卖等费用。 (三)拍卖鸽起拍价为:冠军3000元/羽,亚军2000元/羽,季军1000元/羽,4-20名:500元/羽,21-50名:300元/羽,赛鸽如流拍,本公司保底拍回。 九、如有特殊原因,本飞鹏鸽业公司有权推迟比赛之权利。 十、售环地点:温州飞鹏鸽业公司各鸽店   联系电话:88510207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温州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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