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信鸽比赛项目)赞助协议书
2005-09-05 13:04:57
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信鸽比赛项目)
赞助协议书
甲方:浙江省信鸽协会
乙方:
一、比赛情况概述:
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于2006年5月正式开始。信鸽首次列入省运会比赛项目,设500公里、700公里、
1000公里、1500公里和团体总分共5块金牌。每块金牌设一项杯名。上述四项比赛中的其中500公里和
700公里为公棚比赛,今年就开始起动。即把幼鸽集中在浙江省赛鸽中心(公棚)和浙江润通赛鸽文化
中心(公棚)集中饲养半年后参加比赛。1000公里和1500公里按全国通讯赛的形式准于2006年5月参赛。
二、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各单项比赛杯名的冠名费为3万人民币;团体总分杯名的
冠名费为5万人民币。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比赛按中鸽协制订的规则和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信鸽竞翔规程执行。
2.负责裁判员培训和调派,并设立仲裁委员会。
3.负责信鸽整个比赛、组织、宣传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对比赛的路线、场地的审核及确定。
4.负责制作“冠名杯“和接待相关单位代表。
四、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独家享有公里比赛的冠名权。
2.担任赛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3.有权提出与本次比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4.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冠名杯“赞助费。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浙江省信鸽协会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