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信鸽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各会员协会对在其管辖范围内举行的信鸽活动拥有控制权。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三)由常委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国家法令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坚持文明养鸽。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 会。
第十三条 会员协会如有严重违反中国信鸽协会章程的行为,经 常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赛鸽运动。
二、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积极交纳会费,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五、认真钻研业务,科学训、养赛鸽,提高竞翔水平。
六、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七、团结友爱,互相学习,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他人。
八、尊重领导,服从组织,不酗酒闹事,遵守法律、法规。
九、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无政府主义,不信邪,不搬弄事非。
十、维护协会的绝对权威,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竞翔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