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信鸽协会对和平公棚的监管公告

2007-02-07 20:42:28

根据四川省信鸽协会《川鸽字(200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公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比赛,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简阳市和平赛鸽公棚必须严格按照公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赛鸽进行防疫、训、养管理,无条件服从简阳市信鸽协会监管。   二、简阳市和平赛鸽公棚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市鸽协监管,第一关赛前7日内奖金必须全部交到市鸽协。   三、简阳市信鸽协会按规定协调成立竞赛组委会,并向简阳市和平赛鸽公棚委派裁判组。   四、简阳市信鸽协会不定期对公棚鸽饲养情况进行检查。   五、公棚清棚、比赛必须由简阳市信鸽协会裁判组会同上级鸽协委派裁判员共同执裁。   六、如简阳市和平赛鸽公棚违反上述规定,脱离监管,简阳市信鸽协会将上网公布,清棚数量及比赛成绩均无效,并酌情罚没保证金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协协议一式三份,简阳市信鸽协会和简阳市和平赛鸽公棚各一份,送资阳市鸽协备案,双方签字生效,本赛季结束协议终止。   简阳市信鸽协会主席:李生贵   简阳市和平赛鸽公棚法人:鄢和平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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