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鹤乡公棚2007年秋季第三届201.5万元大奖赛规程
2007-03-05 13:20:38
主办单位:辽宁盘锦鹤乡赛鸽俱乐部 监管单位:辽宁省信鸽协会 赞助单位:盘锦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赛条件 1、凡认同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赛鸽一经入棚即为双方合同生效。 2、送交的参赛鸽须是25至40天健康幼鸽,并佩带国家或地区信鸽协会组织承认的正式足杯一枚,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和鸽痘疫苗,鸽主也可自行接种,交鸽时须注明。交鸽时间、地点、参赛费用 1、收鸽时间:2007年3月15日至6月20日。 2、收鸽地点:盘锦鹤乡公棚(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京沈高速高升出口南500米)。 3、总奖金201.5万元,每羽参赛费400元,交鸽时一次性付清参赛费,外地鸽友可通过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托运参赛鸽,但需提前通知公棚接鸽,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与公棚联系,公棚负责取鸽。赛鸽入棚一周内,将参赛费必须汇至公棚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注明鸽主姓名、汇款羽数后传真至本公棚,以备查询。 4、联 系 人: 房浩 13942725888 刘刚 13942758889 电 话: 0427-5924811 传真: 0427-5924911 汇款账号:中国农业银行:955998 21704 97379 619 户名:房浩 中 国 邮 政:60232 00082 00000 953 户名:房浩 5、赛鸽入棚即佩带电子环,当日上网,定期扫描,并网上公布赛鸽健康情况。3月15日至7月1日前赛鸽发生意外的,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来不及补交的补发2008年等值参赛卡一张。7月1日后赛鸽发生意外的,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赔偿。比赛项目、空距、时间及地点 1、预赛300公里(舍伯吐±20公里) 比赛时间:10月5日。 2、决赛500公里(吉林白城±20公里)比赛时间:10月15日。如遇恶劣天气,比赛顺延,决赛、加站赛次日上午举办颁奖大会及获奖鸽拍卖。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预赛取20名:前三名发奖杯一樽,其余发证书。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至20名:500元 2、决赛取600名:前十名发奖杯一樽,其余发证书。 冠军:10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30000元 4至100名:8000元 101至200名:3000元 201至300名:2000元 301至600名:1000元团体赛参赛办法 感谢由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忠刚友情赞助奇瑞QQ汽车8辆 团体赛取8名,各奖奇瑞QQ汽车一辆。前三名发奖杯一樽。 团体赛每20羽为一组,多交者按A、B、C……另分一组,不足20羽的不计团体赛成绩,交鸽时可交团体预备鸽,预备须全额付款,7月1日前分组,分组结束后网上公布,公布后不得更改。团体赛按决赛前600名内入赏羽数多、寡排名,两羽为底限,羽数多者为胜,如入赏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加站赛参办法 如决赛归巢1300羽以上即举办加站赛,加站赛除决赛前300名参加拍卖外,其余获奖及归巢鸽均参加加站赛,加站赛以指定鸽方式进行,鸽友自愿交款按比例分配奖金(具体细则及比赛日期赛前网上公布)。拍卖规则 1、决赛前300名及境外归巢鸽于决赛次日上午9:00进行颁奖大会及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为组织费用。 2、加站赛归巢总羽数的前200名于次日拍卖,参加指定并进入前200名的赛鸽,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为组织费用。未参加指定进入前200名的赛鸽,拍卖收入的20%归鸽主,80%为组织费用。获奖及归巢鸽后属 溜拍鸽按国际惯例鸽主需按底价的40%领回,获奖鸽交100元领回,迟归鸽15日内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过期不领者,公棚有权自行处理。比赛规则 1、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最新审定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2、裁判员由辽宁省信鸽协会委派国家一级裁判,并由各市、县信鸽协会选派会员代表监督,鸽友也可自愿报名前来监督,赛前2天入住公棚,负责集鸽、运输、司放、空距测定、成绩审核等监督工作,公棚负责裁判及鸽友代表的所有经费。比赛全程录像以示公证。 3、300公里见鸽当日有效,500公里见鸽2日内有效,有效期内如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团体奖金除外)。 4、所有获奖鸽奖金及拍卖奖金均不含税费,如需纳税,税费鸽主自理。 5、比赛采用GPS测距,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电脑自动排列名次,大屏幕同步显示成绩,如分速完全相同,按扫描系统排列的名次为准,若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或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由竞翔委员会裁判员裁决为准。 6、此次比赛期间,出现不可抗拒因素,至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时,如禽流感、政府禁令等将执行中鸽协有关文件规定,酌情处理。以上规程解释权归属盘锦鹤乡公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海霸王詹森研究中心 盘锦鹤乡公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