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潍坊(国际风筝都)飞翔赛鸽中心 首届秋季大奖邀请赛规程

2006-07-13 21:54:34

          二OO六年潍坊(国际风筝都)飞翔赛鸽中心 首届秋季大奖邀请赛规程主办:潍坊飞翔赛鸽中心监管:潍坊市信鸽协会一、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戴2006年国家统一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龄为30—40天的健康幼鸽,本中心将统一注射疫苗(自行注射的请告知,以免重复接种)。 二、参赛费用: 每羽参赛费280元,一组4羽1000元人民币,同时可交备用鸽一羽,若参赛鸽出现游棚、生病或死亡,备用鸽自动替补为参赛鸽,探视时参赛鸽、备用鸽都在,备用鸽须交纳200元成为参赛鸽。 三、收鸽时间、地点: 时 间:2006年3月1日—2006年5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地 点:飞翔赛鸽中心(潍城区望留镇崔家庄赵望路中段)联系人:孙伟13791890111 孙卫国13963696222 地 点: 潍坊市潍城区黄家庄路外国语学校对面 电 话: 0536—8329559 8734486 联系人:李传民 外地鸽友可托运至济南火车站、汽车总站也可托运至潍坊市火车站、汽车总站,提前通 知接鸽。本中心电话:0536——8135398。 四、比赛规则、时间及办法: 1、本次赛事严格按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信鸽公棚赛规则》执行。 2、本中心聘任省一级裁判员,负责检查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集鸽、运送、司放、监放、审定等工作。 3、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赛鸽归巢时,使用自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大屏幕显示,当众公布名次,预决赛前公布参赛鸽明细表(本中心所有进棚活络门均设有电子扫描踏板,并配备先进发电机,备用发电)。 4、训放、竞赛聘请有责任心、有经验的司放员担当重任,由市鸽协派员监督训放竞赛的全过程。 5、决赛有效报道时间为决赛当日至次日18时,如报道期内,归巢鸽不满200羽,剩余奖金均有名次鸽均分(以电子扫描录为准)。 6、比赛前,训放10-15次(10—200公里)本中心热情欢迎各位热心鸽友随车监督、监放全过程。 7、比赛除遇恶劣天气和不可预料的因素须顺延开笼外,均按预定时间举行。 8、预赛时间:2006年10月7日    放飞地:江苏宿迁,空距300公里。 决赛时间:2006年10月14日  放飞地:安徽滁洲,空距500公里。 五、预决赛奖励办法: 预赛取前10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第4-10名:各1000元; 决赛取前200名,前20名发精美奖杯一樽。 第1名:5万元;第2名:3万元;第3名:1万元;第4-20名:各4000元;第21-100名:各1000元;101-200名:各300元。 六、团体奖: 1、交鸽10羽以上具备团体赛资格。 2、在决赛获奖范围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则最后一羽先到者为胜。 3、团体赛取前10名,各得精美奖杯一樽。 第一名:8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4000元;第4-10名:各2000元。 4、指定鸽每羽只能指定一次,预、决赛均可指定(前三名发精美奖杯一樽)。 5、A、大指定:每羽300元;B、小指定:每羽100元。 6、奖金分配:冠军奖励指定费的40%,亚军奖励指定费的30%季军奖励指定费的10%,剩余20%购买奖杯。 七、参赛鸽管理及意外损失处理: 1、幼鸽进棚前,统一接种疫苗,观察不少于一周,无异常方可进棚。 2、收鸽期内赛鸽如发生游棚、生病死亡等情况,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3、第一次上路训放后,赛鸽发生丢失或死亡,视为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责任何赔偿。 4、参赛鸽进棚后及时戴电子扫描环,跟踪扫描便于鸽友及时了解鸽子状况,本中心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每次训放的记录。 八、探视及交费时间: 1、本中心规定探视赛鸽日为2006年9月2日——3日。 2、拍卖时间: ⑴、决赛前200名由本中心展览拍卖,展览拍卖决赛次日内进行,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中心。 ⑵、前200名获奖名次鸽如未拍出,鸽主可在拍卖日结束后凭参赛卡须交100元领回,迟归鸽须交50元领回。 拍卖结束后,迟归鸽将通知鸽主15日内领回,逾期不领回者,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九、说明事项: 1、无论集鸽数量多少,比赛均按照本规程进行。 2、参赛卡是参赛唯一凭证,探视、奖金领取一律凭卡,无卡拒绝。 3、无论何种原因探视日必须交足参赛费,否则根据中鸽协规定参赛鸽及其名次鸽、奖金和拍卖收入归本中心所有,敬请鸽友自觉遵守。 4、拍卖、领回后,飞回本中心的赛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5、参赛鸽友请在拍卖前将参赛鸽详细血统书寄至或传真,以备拍卖之用。 6、本规程解释权归飞翔赛鸽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次比赛如遇不可抗拒力致使比赛无法进行,本中心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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